發表於 自由時報 Liberty Times

廈金通電 不能只算30億元 — 自由時報(台灣)


我在 自由時報(台灣大報之一)的自由開講發表投書:《廈金通電 不能只算30億元》

投書重點

金門立委陳玉珍在立法院主張向福建購電,一年可省下約 30 億元。這個數字是真的——台電的虧損確實會減少。但它沒有回答真正要緊的成本問題。

盲點不在價格,而在依賴是怎麼形成的。如果對岸的電長期比本地發電便宜,調度自然會往那邊移動。金門自己的機組運轉時數變少,維護與備品愈來愈難編列,備援能力就在沒有任何人做出決定的情況下一點一點流失。

因此,在通電之前,有三件事必須先寫進制度:

  1. 電網必須由台灣掌握
  2. 本地機組的維護預算不隨運轉時數縮減。
  3. 定期進行斷聯(孤島運轉)測試,確認金門在沒有外來電力時撐得住。

我的結論是:低成本可以是談判條件,但不能成為沒有退路的理由。公共資源應該投入台灣自己的備援能力,而不是任由更便宜的電把它慢慢耗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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