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於 Taipei Times
台灣重啟核電:島內辯論決定不了的那一半
我在台灣大型英文日報 台北時報 Taipei Times 發表專題報導——《Taiwan’s nuclear restart: what the domestic debate does not decide》(台灣重啟核電:島內辯論決定不了的那一半)。
起點:從未燒過、卻存放在美國的燃料
台電為龍門電廠採購的燃料束至今寄存美國,每年花費新台幣一至二億元,而那座電廠從未啟用。運回來也解決不了問題:沒有任何持照機組能裝填它們,而每一組燃料都是為特定爐心量身製造的。廠與廠之間,什麼都轉移不了。
論點:兩個必須分開的問題
在島內,台灣把能決定的都拿出來決定。馬鞍山重啟計畫已送件,核安會啟動審查,環境影響評估同步進行,在野黨也為十一月二十八日地方選舉提出六項公投案。這些回答的是「要不要」。
「能不能」則在別處決定。台灣不產鈾,燃料循環的每一個環節都靠進口。適用於台灣的一二三協定由美國在台協會出面談成;保障監督則沿用一九六四年的三邊協定,並在一九七一年台灣被排除於國際原子能總署之後續存至今。這些文件,台北都不是以自己的名義簽署;台灣既沒有歐盟那樣的供應機構,也沒有在檢查自己的那個機構裡佔一席之地。
與此同時,市場正在鬆動:尼日將其唯一運轉中的鈾礦收歸國有,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掌握全球約四成的濃縮服務,中國同時成為邊際買家與最後的供應者。而燃料循環中真正屬於台灣自己的那一段,卻卡在一紙市府許可上——新北市尚未核發的完工證明,正拖住全國重啟時程的一環。
反應爐會不會重啟,由台灣決定。誰能供應燃料、維護機組、有一天把用過的燃料清出來,則由別人決定:在尼阿美、在莫斯科、在華盛頓,以及在新北市的一間都市計畫辦公室裡。這些,十一月的選票上一項都不會出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