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於 Taipei Times
雙連作之二 — Taiwan's geothermal problem is above ground
我的文章——《Taiwan’s geothermal problem is above ground》(台灣的地熱問題在地上,而非地下)——刊於 台北時報 Taipei Times 的 Features 副刊。這是 5 月 27 日開啟的雙連作的第二篇,回應了當時留下的那個問題。
論點
台灣的地熱問題不在地下,而在地上。資源是真實存在的——約 10 GW 可實際開發——但台灣始終難以將它投入運轉。瓶頸不是資源稀缺,而是執行。
核心障礙是探勘風險。在確認一處地熱田是否可行之前,開發商就得在最初的鑽井上投入鉅資,卻沒有任何分攤這份負擔的機制。只要這份風險仍由民間獨自承擔,資本就會卻步。
我的主張
我在文中主張:應設立一個具備實權的跨部會機構——握有真正的融資與風險分攤權限——而非各部會之間鬆散的協調。唯有如此,計畫才能跨越「試驗井」的階段。
日本的反例
日本透過 JOGMEC 機構,懂得吸收前期風險。然而地熱至今仍只供應其 0.3% 的電力,受制於地方的反對。教訓很清楚:制度能力是必要的,但並不充分。若缺乏持續的政治意志、缺乏跨越政黨輪替而長期維持的協調,再穩固的架構也只是一紙空文。